教育部2/9在官方網站公告了2/10將要公布「12年國教教育會考簡章」的注意事項
http://www.edu.tw/news1/detail.aspx?Node=1088&Page=22515&wid=6635a4e8-f0de-4957-aa3e-c3b15c6e6ead&Index=1

教育會考  

 

103年國中教育會考簡章公告新聞稿

公告單位: 國教署

公告日期: 103-02-09

https://drive.google.com/file/d/0BxS34nMKoa8WOFNib2Z6SV9RRDA/edit?usp=sharing

 

103年國中教育會考重要日期表

http://210.70.89.1/103exam/UpLoadFiles/e27b1f0.pdf

教育會考重要日程表  

 

提供這樣的資訊給大家知道...

我摘要幾個重點歸納如下~

請12年國教第一屆考生及家長參閱~^^

>>103年國中教育會考將於5月17日、18日辦理,

各考區簡章將於2月10日同步公告於全國19個考區(場)試務主辦學校網站(如附圖)

主辦學校  

考生可以透過【國中教育會考網站】

http://cap.ntnu.edu.tw/

或【103年國中教育會考全國試務會網站】

http://cap.ntsh.ntpc.edu.tw/

連結,免費下載,

也可洽各考區試務主辦學校購買紙本簡章。



>>所有國中應屆畢業生都應該參加,並且免收報名費。

由所就讀學校於103年3月13日至15日,代為辦理集體報名。

非應屆國中畢業生若參加國中教育會考,

酌收報名費新臺幣500元。



>>考生報名後將於103年4月11日寄發准考證,

考試後於103年6月6日寄發成績通知單。



>>103年國中教育會考將全面開放使用冷氣,

冷氣溫度以設定於攝氏26至28度為原則。

惟考量學生之個別需求,

選擇使用「非冷氣試場」的考生,

可於報名時提出申請。



>>國中教育會考考試科目包含國文、英語、數學、社會、自然及寫作測驗,

皆以國民中小學九年一貫課程綱要國中階段能力指標為命題依據,

除寫作測驗考1篇作文、

英語科聽力部分為3選1的選擇題型、

數學科包含非選擇題型外,

其他考試科目均為4選1的選擇題型。



>>英語科聽力題及數學科非選擇題,在103年不納入成績計算。

>>由於103年英語科之聽力部分不計分,

考量測驗之公平性,

將採聽力、閱讀分題目卷但不分答案卡的方式辦理。

英語科考試時,

先發答案卡及「聽力題本」,

聽力測驗結束後,再發「閱讀題本」,

答案卡與2份題本於該節考試時間結束後一起收回。

 

>>維持考試公平原則,

103年國中教育會考違反試場規則之考生,

依簡章中所列《第一類:嚴重舞弊行為》、

《第二類:一般舞弊或嚴重違規行為》及

《第三類:一般違規行為》,

分別以取消考試資格、

不予計列等級及違規記點方式處理,

都將反應於免試入學超額比序中國中教育會考的積分當中。

 

其餘未摘要的部分,

請自行點取上面提供的連結閱讀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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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/10(一) 各區負責學校已公告正式簡章了~

高雄考區 103 年國中教育會考簡章(全文如下二個連結)

http://210.70.89.1/103exam/UpLoadFiles/1030128.pdf

https://drive.google.com/file/d/0BxS34nMKoa8WcTBmRWlmOHZJcFU/edit?usp=sharing

 

各科考試的題型如下表所示 

考試題型  

 

103 年國中教育會考除寫作測驗只考 1 篇作文、

英語科聽力為 3 選 1 的選擇題型、

數學科包含非選擇題型外,

其他考試科目均為 4 選 1 的選擇題型。

 

考試日期及時間表

考試日期及時間  

 

 

成績使用

(一)國中教育會考成績限當年有效。


(二)若考生違反「103 年國中教育會考試場規則」(附件九),

依據「103 年國中教育會考違反試場規則處理方式一覽表」(附件十)處理,

其中第三類「一般違規行為」,

國文、英語、數學、社會、自然各科依違反試場規則事項

分別「記該生該科違規 2 點」或「記該生該科違規 1 點」。

違規記點在各就學區免試入學超額比序項目

「國中教育會考」的積分計算上,扣分方式如下: 

1.記違規 1 點扣考生入學之就學區國中教育會考總積分的百分之一。

2.記違規 2 點扣考生入學之就學區國中教育會考總積分的百分之二。


(三)依上述原則,各就學區扣分如下:

1.基北區、桃連區、竹苗區、中投區、彰化區、雲林區、高雄區、花蓮區、臺東區

國中教育會考總積分為 30 分

違規 1 點扣 0.3 分、

2 點扣 0.6 分;

扣於該科積分上。


2.嘉義區、臺南區、屏東區、澎湖區

國中教育會考總積分為 25 分

違規 1 點扣 0.25分、

2 點扣 0.5 分;

扣於該科積分上。 

3.宜蘭區、金門區

國中教育會考總積分為 15 分

違規 1 點扣 0.15 分、2 點扣 0.3分;

扣於該科積分上。

 

(四)有關五專超額比序項目積分

國中教育會考總積分為 15 分

違規 1 點扣 0.15 分、2

點扣 0.3 分;

扣於該科積分上。

 

其餘~
>>
103 年國中教育會考各科目「精熟」、「基礎」及「待加強」 3 個等級描述

>>103 年國中教育會考寫作測驗評分規準一覽表

>>103 年國中教育會考試場規則

>>103 年國中教育會考違反試場規則處理方式一覽表

 >>103 年國中教育會考試題示例

>>103 年國中教育會考答案卡畫記法

 

請參閱全文簡章說明~

12年國教第一屆的孩子們加油了!!!

 

備註>>
高雄市教育會考試務委員會是國立鳳山高中
http://210.70.89.1/103exam/

負責學校 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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